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为妥善解决部分驻沈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参保事业单位反映的所属工伤人员医疗费用保障问题,根据《关于推进事业单位等组织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11]328号)、《关于印发辽宁省驻沈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1]113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对省直医保参保事业单位工伤医疗费用保障政策和经办管理服务进行梳理和规范。有关事项详见附件。